锡林浩特机场设立气象探测设施保护标志
6月18日,锡林浩特机场气象台在气象探测设施附近显著位置设立保护标志,已按照相关规定的临界区和敏感区放置。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气象规则》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规定,民用航空气象探测设施所属单位应当在气象探测设施附近显著位置设立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要求。锡林浩特机场目前在使用的气象设施分别有位于22号跑道西侧的自动气象观测场,04号、22号跑道东侧的大气透射仪、云高仪、前向散射仪、超声波风传感器。
此项气象设施保护标志的设立,进一步加强了气象探测设施的保护,提升了设备保护区域的识别性,在以后的工作中为飞行安全能够提供更有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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