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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规:百米以上公共建筑需建直升机停机坪



2013-11-29   作者:项开来  来源:新华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记者从厦门市消防支队了解到,厦门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审议并原则通过《厦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该规定要求,百米以上公共建筑需建停机坪。

  《规定》对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明确规定高层建筑要留足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施救场地,建筑高度超过100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避难层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据统计,截至目前,厦门市高层建筑已经超过4200幢。为解决高层建筑在消防安全管理、灭火救援方面存在的问题,厦门市从2012年开始,着手制定《厦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这也是福建省首个针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地方性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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