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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批复青海格尔木机场改扩建 总投资3.73亿



2015-08-03   作者: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海格尔木机场改扩建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1731号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上报青海格尔木军民合用机场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青发改民航[2014]890号)、《关于格尔木机场改扩建工程相关事宜的请示》(青发改铁航[2015]263号)、《关于青海格尔木机场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青发改铁航[2015]382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航空业务量增长需要,提高机场综合保障能力,促进区域旅游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实施格尔木机场改扩建工程。

  二、本期工程按照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75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250吨的目标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8000平方米的航站楼,3个机位的站坪,6580平方米的停车场,400平方米的货运库以及1160平方米的消防站,将现有航站楼改造为通航候机室和机场业务用房,整修现有跑道、联络道、截洪沟、围界等设施;新建塔台和1000平方米的航管楼,更新改造空管设施设备;配套建设供电、供水、暖通等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3.73亿元,其中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3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1.8亿元,其余0.63亿元由青海省政府安排财政性资金解决。

  四、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请督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科学合理的不停航施工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保证施工期间军民航安全运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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