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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因违反美国联邦航空条例被罚9万美元



2013-05-22   作者:廖丰  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昨天,美国交通运输部发表声明称,国航因违反美国联邦航空条例,在经历停机坪延误而舱门未关时,没有遵循规章的要求“每30分钟通报延误情况,并告知旅客可以下机”,因此被要求整改并上交9万美元罚款。

  此次涉及的延误事件发生在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据通报,2012年7月15日,国航982号航班计划从纽约飞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该航班从晚上6时40分延误至8时26分,该飞机在登机口处等待,飞机舱门打开,但是国航没有按照规章要求进行播报,该航班一直延误至晚上10时51分才起飞。国航违反的是美国联邦航空条例第259部规章第四款“长时间机坪延误应急处置条例”,未履行告知义务。

  记者采访民航局及多位业内人士获悉,在中国,因各种原因导致航班延误且舱门未关,为安全起见,不允许旅客下飞机。而在美国,发生延误时,旅客其实也并不是来到跑道上,而是来到停机坪的特定区域休息,在该区域有饮料、食物等提供。

  据了解,美国的这项条例还规定,旅客在登机口处经历长时间延误的时候都应被告知可以下机的权利,该条例出台是为了维护旅客的权利。不过,业内人士指出,目前依然有包括美国的航空公司在内的许多航空公司对此表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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