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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员:出境游把握维权的“理”与“度”



2016-05-10   作者:姜赟  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国公民在外的权益,是国家尊严的体现;而在外的行为,也是国家形象的代言

  不久前,在越南芽庄金兰国际机场,中国游客与越南边检人员发生冲突。目前,该机场否认游客所称索贿情节,一名“击打中国游客背部”的越南保安被停职。此事会否有进一步处理,有待观察。但其荡开的涟漪,留给我们切实的思考:中国境外游客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近年来,中国已成全球最大的旅游客源国,每年走出国门的中国游客过亿人次,消费超过万亿元。俗话说,“在家千日好,出门时时难”,除了遭遇无理索要“小费”等情况,许多中国游客都反映,曾经历过被宰被骗、强制买卖、被迫增加自费项目等糟心事。一些旅游目的国甚至出现了“专宰中国人”的餐馆、免税店和游玩项目。日前曝光的韩国首尔一些餐馆使用过期食材,只接待中国团体游客,却禁止韩国人进入,就是典型案例。

  然而,不少当了冤大头的中国人往往选择息事宁人。主观上,谁也不想因为小钱而败坏游兴,掏钱买顺心是首选;客观上,确实也面临语言不通、时间紧张、维权成本高等难题,沉默隐忍成为惯习。一些针对中国游客的侵权行为,抓住的恰是这种心态。比如去年有几位中国游客,在蒙古国受到人身攻击及侮辱,却未联系中国驻蒙使馆,也未向当地警方报案,而闷声回国。幸得获悉此事的大使馆严正交涉,促使蒙方道歉,维护了中国游客的权益。

  放弃维权,虽说是个人选择,往往却也是迫不得已。境外游的种种乱象,有旅游目的国治理不力的原因,也有畸形的旅游经营模式的问题。尤其是后者,成为许多乱象之根源。部分组团社和地接社、商家与导游看准了团体游客在信息掌握和行动能力上的短板,相互勾结、暗藏陷阱。

  勇于对旅游潜规则说“不”,中国游客需拿起法律武器,善于依法维权。实际上,许多国家为维护本国旅游形象设置了投诉维权渠道,比如泰国的旅游法庭、西班牙的旅游警察等。中国游客要养成保留消费单据、收集一手证据的习惯,遇到侵权时方可保障正当权益。此外,当个人力量有限时,还可求助当地驻华使馆。“‘中国脚步’走到哪里,‘中国保护’就会跟到哪里。”外交部部长王毅的此番表述正是我国政府的郑重承诺。外交部设立全球领保应急呼叫热线12308、中国警方在意大利景点与意方警察联合巡逻等,就是为了让中国游客“感觉祖国随时就在身边”。可以说,中国游客海外维权渠道日趋多元、环境趋好。

  需要注意的是,海外维权同样不能以观点代替法律,以情绪代替理性,甚至衍生民族主义情绪。中国公民在外的权益,是国家尊严的体现;而在外的行为,也是国家形象的代言。确有一些游客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有限,对维权方法和尺度认识模糊,遇到不快、不解的事情,容易走向过度维权。比如遇到航班延误,动辄以“罢乘”、“占机”、拿设备出气等非理性方式维权,不仅得不到法律保护,而且有理也变成无理。维权当有礼有节有度,表达诉求于法律之中、恪守言行于文明之间。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当出境游成为更多人的选择,也需要切记远方不仅有诗和悦享,也伴随着各种风险。境外游并不总是一帆风顺,难免会遇到一些令人不爽的烦恼,此时需有理有据,也需要拿出勇气,才能既维护权利,更维持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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