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机场:查旅客随身携带仙女棒
近日,厦门高崎国际机场T4航站楼,一名旅客查随身携带仙女棒被安检人员查获。
2月28日19时30许,乘坐的3U8234航班从厦门飞往成都熊女士进入了安检通道。开机检查员小王在对熊女士的随身行李通过X光机检查时,在行李包内发现了一个心形和五角星形的物品,引起了开机检查员小王的警觉,第一时间通知开包检查员控制住该行李包,并通过询问进一步确认。随后开包检查员在熊女士包内物品中发现有2支仙女棒。开包检查员立即将该违禁品和旅客人物分离控制,随后对熊女士人身和随身携带行李再次检查无其他违禁品,同时对旅客说明仙女棒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是禁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随后立即报告科值班领导和现场值班班组长到场处理,最后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审查处理。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明确规定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属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厦门机场安检部门提醒广大旅客:烟花爆竹虽绚丽多彩,但属于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属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和托运的物品。为了您的安全出行,请提前检查好随身携带和托运行李有无夹带烟花爆竹,以免耽误行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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