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机场行李检查室:火眼金睛保安全
11月11日,记者从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到,担负着乌鲁木齐机场国内、国际出港航班托运行李物品的安全检查任务的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分公司安全检查总站行李检查室全体安检员,多年来,在安检岗位上恪尽职守,树立起了保障空防安全,打击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犯罪分子的一道安全防线,赢得旅客赞誉。
该安检总站行李检查室先后被评为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自治区级“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全国级“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自治区级“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等。
据介绍,在检查航班交运行李过程中,行李检查室严查危险品和违禁品。乘机旅客不能携带管制刀具,可总有旅客企图蒙混过关。某旅客将民刀用焊接设备密封在钢管内企图蒙混过关,还是被火眼金睛的安检员查了出来。2013年4月的一天,行李检查员在执行乌鲁木齐前往第比利斯航班的安全检查任务时,在托运行李图像中发现有不明电子产品,经开包在旅客的包裹内查出等离子能量释放器两部(俗称“炸鱼器”),如果该仪器插电,可由升压装置释放出巨大能量。
据悉,至2014年3月,该安检总站行检人员执勤面貌和对外形象有明显提高,经过测评,满意率达到95%以上。安检员用扎实的行动为保障航空安全、保证各族群众的安全出行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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