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空港运营 > 保障 >> 正文

哈尔滨机场:旅客机场净空保护区放飞无人机被拘



2017-04-01   作者:江薇、严继铖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近日,哈尔滨机场公安局处理了一起在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的无人机违规升空案件,涉事者王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3月31日晚10时许,王某由合肥飞抵哈尔滨,在机场巴士站点等车时,测试随身携带的“大疆精灵三号”无人机性能,对机场飞行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在无人机垂直升空60米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机场公安局民警及时制止并将无人机和机主王某一并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近年,国内多个机场净空保护区屡屡遭遇“低慢小”航空器入侵,无人机频繁升空成航空安全“杀手”。据业内人士介绍,飞机在起降过程中,飞行高度低,一旦与其它飞行物体产生撞击,或吸入发动机,可能会产生机毁人亡的严重后果。针对无人飞行器频频影响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公安部和民航局分别制定法律、法规,并严密防范措施,严格处置要求。

  据介绍,“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较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规定,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情节严重的,将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需承担刑事责任。

  哈尔滨机场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航空安全不是儿戏,“低慢小”违规飞行将被依法追责。使用无人航空器务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放飞。目前哈尔滨机场设置的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为:机场跑道两端各20公里,两侧各10公里的矩形区域。

责编:xwxw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政策
  • 焦点
  • 人物
  • 航企
  • 建设
  • 商务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国际空港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www.iai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27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