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执行!民航局公布“通航紧急事件样例”
近日,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发布《关于下发“通航紧急事件样例”的通知》称,在咨询通告《事件样例》(AC-396-08R1)中的紧急事件样例的基础上,形成了“通航紧急事件样例”,“通航紧急事件样例”仅适用于通用航空企业(含飞行学院)非载客运行。
关于下发“通航紧急事件样例”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通用航空公司,各机场(集团)公司,空管局、民航大学、飞行学院、校验中心:
为配合推进通航“放管服”改革,我办在咨询通告《事件样例》(AC-396-08R1)中的紧急事件样例的基础上,形成了“通航紧急事件样例”。现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通航紧急事件样例”仅适用于通用航空企业(含飞行学院)非载客运行。
二、通航紧急事件样例
1.航空器空中相撞、坠毁或迫降。
2.飞行中,挂碰障碍物(含升空物体)或起落架机轮(滑橇、尾环、浮筒)之外的任何部位触地/水。
3.冲/偏出跑道或跑道外接地,导致航空器受损或人员轻伤。
4.需要机组成员宣布遇险状态(Mayday)或紧急撤离的情况。
5.航空器(内)起火。
6.误出国境。
7.航空器与航空器碰撞;航空器与车辆、人员、设备、设施或其他物体碰撞,导致航空器受损。
8.飞行中失去全部电源。
9.直升机发生地面共振,造成航空器受损或者人员受轻伤。
10.航空器运行、维修或保障过程中,造成人员死亡、重伤。
三、使用原则
1.“通航紧急事件样例”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2.对于《事件样例》(AC-396-08R1)中未列入“通航紧急事件样例”的紧急事件,各通用航空企业按非紧急事件报送。
3.请各单位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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