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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净空”成空谈



2013-08-19   作者:陈嘉佳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我国民航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民航各单位都抓紧机遇谋发展,民航产业链上的相关产业也随之兴起。机场的发展给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活力,不少地方政府也越来越意识到民航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发展临空经济、打造航空城的思路。这本来是一件令人欣喜的事情,但其中却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

  在发展临空经济、打造航空城的过程中,机场周围新建了各类建筑物,部分建筑物处于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却没有按照规定限制高度,直接影响到了飞行安全。有些人认为,飞机起降是在机场进行的,机场周围净空环境对飞机安全影响不大。殊不知,航班起降飞机必须按规定的航线飞行,航线周围的空间条件好坏直接关系到飞行安全。当机场净空条件受到破坏或达不到标准时,会严重影响飞机起降安全。例如,净空范围内出现超高建筑物就破坏了飞行的净空条件,进而导致严重的不安全事件。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超高建筑物会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的正常运作,甚至可能发生飞机与建筑物相撞而机毁人亡的惨剧。1988年5月,我国北方某地就发生过一架训练飞机正常着陆时,机翼擦到机场净空区内一棵超高的大树,导致机毁人亡。

  著名的墨菲定律认为,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墨菲定律揭示了在安全管理上人们为什么不能忽视小概率事件的科学道理。这也警示我们在安全问题上,不能有丝毫的放松,要时刻提高警觉,堵住每一个存在漏洞,才能防止事故发生。对待净空环境保护问题,亦当如此。

  做好机场净空环境保护工作,地方政府应该首当其冲。2009年7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有规定: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由所在地政府公布,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对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进行划设、保护和整治,采取措施鼓励、支持民用机场发展。由此可见,地方政府是机场净空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这就要求政府规划部门按照规定,对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批,该限高的限高,不该建的不建。切记不能因为追求地方、部门的局部利益而牺牲机场净空环境。与此同时,机场也要积极主动配合政府,为净空环境的保护和整治献言献计!

  此前,我国包头机场、海口机场也曾出现过因机场周边建筑物超高问题被迫关闭的事件。机场关闭,带来的是航班无法起降,旅客不满,也对社会资源造成极大浪费。长此以往,不解决机场净空环境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机场吞吐量增加和新航线的开辟,阻碍机场的可持续发展。

  不论是发展临空经济,还是打造航空城,都是依托机场,围绕机场发展而发展区域经济。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因为安全问题限制了机场的发展,那么从长远来看,发展临空经济、打造航空城也只会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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