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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以重罪严惩航空“诈弹”



2013-05-28   作者:邹强  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经历过“9·11”重创的美国社会,拒绝任何“诈弹”威胁。美国宪法第49章指出,蓄意、恶意或不顾安全后果地发布虚假威胁为“犯罪行为”,而且会被视为“重罪”予以严厉处罚。对航空“诈弹”等虚假威胁如何发起诉讼,美国宪法第63章第171节规定:编造和传播虚假劫机信息,因虚假威胁未能及时查明导致航班延误、对旅客和机场工作人员造成不便的严重案件,将进行全面调查和提出控诉

  虚假威胁将被判“重罪”

  美国宪法第49章指出,蓄意、恶意或不顾安全后果地发布虚假威胁为“犯罪行为”,而且会被视为“重罪”予以严厉处罚。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将“诈弹”等虚假威胁当作儿戏,以身试法之后才后知后觉的了解到,自酿的苦果难以吞咽。

  今年2月,纽约西部塞内卡的一名38岁妇女就因发布连串“诈弹”威胁被捕。奥科尼县警方表示,这个名为梅丽莎·格里戈斯的女子在2月10日到11日间接连打了8个“911”报警电话,谎称塞内卡地区的学校、银行和奥科尼医院中心将遭到炸弹袭击。警方经大范围调查并没有发现任何炸弹,最终通过追踪格里戈斯的手机号码将其逮捕。

  格里戈斯受到“诈弹”威胁等8项指控,每项指控均为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的“重罪”。当地法院表示,每项罪名的保释金为25000美元,加上另外一项指控,格里戈斯总共需要缴纳的保释金达到22.6万美元。目前,该案仍在调查和审理过程中。
 
 

  耍聪明终被聪明误

  近年来,航空“诈弹”案例在美国屡见不鲜。美国宪法第18章第32节规定,禁止蓄意发布或传递,以任何方式摧毁或毁坏飞机或航空设施的威胁。

  美国各州对航空“诈弹”犯罪行为的处罚不尽相同,但都比较严厉。在密西西比州,无论以何种方式谎称任何形式的炸弹存在于某个地点,将被判处10年以下监禁,并被罚处1万美元。

  2005年,一名19岁的美国女孩准备坐飞机去英国伦敦,可是临出门前却忘了护照放在哪里,眼看时间愈来愈紧,深怕误机的她竟然突发奇想,以“诈弹”威胁让航班延误,从而确保自己赶上这班飞机。

  于是,这名女孩委托在英国的一个朋友给费城机场酒店打电话,称美利坚航空公司一架飞往伦敦的客机上装有炸弹。航班果然延误,美利坚航空公司对飞机检查了个底朝天,但什么也没有发现。

  经过一番调查,女孩的“诈弹”威胁露了馅,她的“小聪明”最终换来的是“大代价”。法院判决女孩赔付美利坚航空公司9075美元的损失,同时向乘坐航班的每位乘客赔偿100美元。为其打电话的朋友则受到刑事指控,被判入狱18个月。

  对“威胁”的法律认定

  在美国,犯罪嫌疑人发布航空“诈弹”威胁的动机不一而足,有的为宣泄不满,有的为嫁祸他人。如何对这种“威胁”予以法律确认,是依法对犯罪行为进行惩处的重要前提。

  美国宪法中列明两条界定原则,一是威胁必须“通过明确的决定做出”,二是威胁“将见诸于行动”。

  2012年7月,马萨诸塞州23岁的妇女妮可·米勒因发布航空“诈弹”威胁被起诉。司法部的报告称,2012年3月12日清晨4点19分至5点42分之间,米勒向捷蓝航空公司的订票前台打了一连串警示电话,称该公司由波士顿飞往芝加哥的923航班上的一位旅客携带有“爆炸物”。

  “希望他不要把飞机炸飞。”米勒在电话中说。她还表示那名旅客“有严重的自杀倾向”,航空公司最好不要让飞机起飞。警方对载有83名乘客的航班进行了彻底搜查,但没有发现任何武器或爆炸物。期间,米勒被请到波士顿洛根机场接受问询,她对联邦调查局探员和机场安全人员再次重申,“飞机上有名乘客携有爆炸物”。为确保安全,飞机被迫转降纽约州的水牛城。米勒在风波过后向警方坦承,那名乘客其实是她的表亲,二人因为争执发生嫌隙,米勒于是想出了“嫁祸”之计。

  米勒受到航空“诈弹”威胁的指控,罪名成立后,她会被判处5年监禁以及高达25万美元的罚款。

  开玩笑”需承担法律后果

  “为了飞机和乘客的安全,请您不要在飞机上开玩笑,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将由您本人承担。”记者日前乘坐美联航飞机前往洛杉矶时,机长在飞机启动前就对乘客发出了这样的劝告。

  有人提出疑问,一些发布航空“诈弹”威胁的人纯属恶作剧,他们不过是在开一个“玩笑”,既然威胁是虚假的,炸弹根本不存在,为何还要对他们提出正式控告?

  美国法律专家指出,虽然威胁不会实际发生,但是行为是恶劣的、后果是严重的,由此可能导致公众恐慌,因此肇事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对航空“诈弹”等虚假威胁如何发起诉讼,美国宪法第63章第171节规定:编造和传播虚假劫机信息,因虚假威胁未能及时查明导致航班延误、对旅客和机场工作人员造成不便的严重案件,将进行全面调查和提出控诉。

  该条指出,在航空“诈弹”等虚假威胁中,如果确信威胁者没有动机或能力采取行动,则无必要动用联邦机构资源对威胁者进行刑事诉讼,但如果在理性的人看来威胁将要发生并可能危及飞机,那么虚假威胁行为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而在民事处罚方面,由于没有明确的法人来协商民事处罚,法律规定法院可不经审判、以一致同意的方式做出裁决。在实际案例中,民事处罚有时会包含社会责任的要求。

  纽约州的法律规定,向学校发布“诈弹”威胁将被罚处1万美元,如果恶作剧的是未成年人,其父母将被罚处5000美元,肇事者还会被吊销驾照一年。

  通常情况下,消防队和警方都必须紧急出动应对“诈弹”威胁,公共资源由此受到损耗,因此美国大多州的法律都赞成威胁者应该为这些社会代价做出赔偿。

  可以说,经历过“9·11”重创的美国社会,拒绝任何“诈弹”威胁,因为已经有太多的生命,死于切实的炸弹袭击。法律专家总结说,一个“诈弹”玩笑可能不一定会把你送入监狱,但你至少会付出数千美元的代价,甚至因此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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