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临空产业园区(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规划用地面积2240公顷
日前,海口市规划委员会对《海口临空产业园区(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该规划于2019年3月通过了专家评审,将在2019年3月25日至5月7日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关于《海口临空产业园区(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深入调研、统筹规划,决定设立海口江东新区,作为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点先行区域。根据《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口江东新区近期规划工作方案》及海口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为依据,作为江东新区“一港双心”中的“大空港”引擎,启动本次海口临空产业园区(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一、编制背景与过程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深入调研、统筹规划,决定设立海口江东新区,作为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点先行区域。《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则进一步提出滨海生态CBD总部集聚中心和以美兰国际机场为核心的临空经济区作为江东新区的启动区进行建设。依据《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临空地区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已经纳入分区规划。
因此,为指导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临空地区有序开发建设,充分落实和深化江东新区发展战略,实现空港枢纽引领下的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示范,特编制《海口临空产业园区(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编制过程
在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下,海口市委市政府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海南特色、高点定位”的工作原则,按照“两年出形象,三年出功能,七年基本成型”的总体要求。
2018年10月起,由具有上海虹桥、浦东、杭州萧山等空港地区规划经验的优秀设计团队,正式启动规划编制,组织开展调研工作。
规划过程突出“三个紧密”:一是紧密衔接江东新区总体规划要求;二是紧密专家研讨把关,经国际空港地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规划专家团队多轮研讨;三是紧密对接项目落地诉求,基于深入的场地踏勘、评估分析、方案比选,确保江东新区启动建设的重大项目科学落地。
2018年11月中旬,规划形成初步方案,先后向丁晖市长、鞠磊副市长、张琦书记及相关部门汇报。经修改完善后形成中期成果,于2019年1月14日,向由毛超峰副省长领衔的江东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汇报,并获得审议通过。2019年2月,广泛征求海口市规划委以及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成果。
2019年3月5日,《海口临空产业园区(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2035)》(送审稿)经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
(三)协调情况
为了更好地支撑本次控规,规划编制过程中,一方面,充分衔接相关规划,与江东新区同期开展的《海口市江东新区产业规划》、《江东新区交通专项规划》,临空地区《美兰机场临空产业园区概念规划研究》、《海口美兰国际机场综合交通策划与概念规划方案研究》等密切沟通互动;另一方面,开阔视野、放眼全国,与同期开展的上海浦东、虹桥、昆明长水、杭州萧山等空港团队多次展开技术交流。
同时,规划项目组先后多次与省、市两级多个部门进行了对接,就整体发展与近期建设项目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衔接。
在此基础上,按照《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开展本次控规成果公示,充分征询广大市民的宝贵意见,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同描绘海口临空地区发展的宏伟蓝图。
二、规划内容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2018年)
5、《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8年)
6、《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09年)
7、《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
8、《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征求意见稿)
9、《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10、《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征求意见稿)
11、《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总体规划(2008年版)》
12、《海口市演丰镇总体规划修编(2013-2030)》
13、《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总体规划(2013-2030)》
14、其他专项规划及相关法规
(二)规划范围
东北至南渡江大道(现状海文高速),西至灵山大道-美灵北路-海榆大道,南至绕城高速,总面积5060.0公顷,其中机场用地面积1757.0公顷。
(三)定位与规模
1、总体定位:将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打造为面向泛南海、链接洲际的国际航空枢纽,展现中华风范、海南风情的全球最美机场。海口临空产业园区(南区)作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核心引擎,打造成为最开放的自贸港区、最活力的航空都市和最惊喜的南海乐园。
2、核心功能:规划集中发展自贸物流、航空服务、新兴消费、商务交流四大功能,预留战略保障功能空间。预计到2035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00亿元左右。
3、用地规模:本规划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2240.8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2157.7公顷。
4、人口规模:规划范围内可容纳就业人口约10万人,保留灵山安置点、机场新村、仁定村、下塘村、南排村现状居住人口约2997人。
5、建设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1408.9万平方米。
(四)结构与布局
1、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廊两区两片,绿链花田湖院”的空间结构。
“一廊”指基地中部横向活力生长的航空都市走廊。主要配套与机场、高速铁路等交通设施密切相关的功能,包括航空服务办公、文化消费、自贸服务等。
“两区”指南北两侧便捷高效的自贸港区,以物流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功能为主。
“两片”指为2片战略留白的未来片区。东侧战略留白区主要应对自贸服务和市场交易用地扩展,南侧战略留白区主要应对通用航空等新兴消费功能。
“绿链”指3条南渡江与琼州海峡联通的生态绿化走廊,包括芙蓉河绿链、振家溪绿链、演丰河绿链。
“花田”指10片热带风情的花田。以现状花卉苗圃种植为基础,在机场周边培植10片大面积花田,起到塑造大地景观和降低噪音的作用。
“湖院”指6个交流共享的组团中心绿地,绿地周边布局配套相应的服务设施,同时,湖院也是基地重要的蓄滞空间。
2、功能布局:
规划范围划分为十二大功能片区: 综合航空枢纽、航空总部区、航空金融区、市场交易区、跨境电商区、自贸服务区、航空维修区、区域物流区、自贸物流区、新兴消费区、休闲旅游区、战略预留区。
(四)土地使用
1、用地分类
本规划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号以《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为依据,参照海口市的相关规范与要求制定。用地性质一般划分至中类,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以及指定用途的用地划分至小类。
2、地块编码
地块编码采用“片区名缩写+单元-街坊-地块序号”的形式,如临空南01区的01街坊01地块,则地块编码为:LKN01-01-01。
3、单元控制指标
包括主导属性、净开发用地面积、平均容积率、总建筑面积、配套设施、开放空间等规划控制指标。规划范围内的单元的开发建设应符合规划控制指标的规定。具体详见《分单元图则》。
4、地块控制指标
包括地块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建筑后退、绿地率、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配建机动车停车位等规划控制指标。规划范围内的地块的开发建设应符合规划控制指标的规定。具体详见《附表五: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和《分图图则》。
(五)建设开发
1、开发强度
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对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采取底线指标控制,容积率按1.0以上控制,部分地块因受机场限高等相关因素影响按0.5控制,应同时满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的相关要求。
除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以外的用地采取上限指标控制,开发强度分为4个等级
(1)较低开发强度分区,容积率为1.0及以下;
(2)一般开发强度分区,容积率为1.5及以下;
(3)较高开发强度分区,容积率为2.0及以下;
(4)高开发强度分区,容积率为2.5及以下。
2、建筑高度
规划范围内受机场净空条件限制,侧净空范围建筑限高为1985国家高程60米,端净空范围建筑限高应保障飞机起降与爬升安全,由内向外梯度控制限高为1985国家高程25米至60米,任何建(构)筑物的任何部分的绝对标高均不得超过该高度控制。个别建设由于特殊要求需超过这一高度的应进行相关可行性论证,并征得航管部门的同意,并设警示设施。
建筑高度采用相对高度与绝对高度双重控制形式,为上限指标控制,按相对高度分为4个等级:10米以下、20米以下、30米以下、40米以下,相应绝对高度为1985国家高程25米至60米不等。
3、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采取上限指标控制。
4、绿地率
绿地率采取下限指标控制。
5、建筑后退
建筑后退距离应符合海口市相关技术规定,参见《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6、建筑间距
任何建筑的间距必须符合国家与海口市有关日照、消防、卫生、管线埋设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参见《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六)职住平衡
受机场噪声限制,规划范围内不新增居住用地。依托灵山镇区、桂林洋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组团、滨江国际综合服务组团等邻近生活组团实现职住平衡。
(七)村民安置
1、搬迁安置:涉及美兰墟约10000人、其他32个村庄约9140人。其中美兰区28个村庄、琼山区4个村庄。
2、安置地建议:在灵山镇(或演丰镇)统一安排安置用地,安置住宅总建筑开发量达85万平方米,在灵山镇(或演丰镇)相关地块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落实安置用地规划要求。
(八)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地区级公共服务设和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1、地区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1)行政办公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民航海南空管局、民航海南空中交通局、海口市公安局美兰机场分局、美兰机场海关,用地面积共计10.9公顷。规划新增1处机场综合行政办公,用地面积0.8公顷。
(2)文化设施
规划新增1处文化博览馆,用地面积0.7公顷;1处综合文化中心,用地面积3.8公顷。
(3)教育科研设施
规划新增科研设施,集中布局在云美东四路以东的科研组团内,具体包括技术研发楼、中试基地、技术服务与管理中心等。
(4)医疗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美兰机场急救中心,用地面积0.8公顷。
(5)体育设施
在规划范围内不集中独立设置体育设施用地,体育设施可分散安排在滨水绿地、生态绿地之中。
(6)文物古迹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两处文物古迹设施,分别为钟锦泉故居,及从机场第三跑道范围迁移至LKN01-25-04地块的笃敦亭,用地面积共计1.0公顷。
(7)宗教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在建灵山寺,用地面积3.2公顷。
2、地区级商业服务业设施
(1)商业设施
主要布局在航空都市走廊区域内,以商业设施与其它用地混合使用为主要特征。
(2)商务设施
主要布局在航空都市走廊区域内,以商务设施与商业用地混合使用为主要特征。
(3)娱乐康体设施
主要布局在航空都市走廊和西南部主题旅游区,娱乐康体设施与商业设施混合布置。
(4)加油加气站
按500米服务半径,布局8处加油加气站,每处用地面积控制在0.1公顷左右。
3、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划定7个产业社区,相应配置7个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具体包括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派出所、街道办、门诊所等设施。
(九)道路交通
1、道路系统
道路等级:规划道路系统分为五级,即高速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高、快速路红线宽度34-60米,一般采用两块板的断面形式;主干路红线宽度40-48米,一般采用四快板的断面形式;次干路红线宽度30米,一般采用三块板的断面形式;支路红线宽度18米,一般采用一块板的断面形式。
道路结构:规划形成“五快八主”的骨干路网系统。“五快”即5条高快速路,为南绕城高速、海榆大道、南渡江大道、机场路(海榆立交至云美立交)及云美大道。 “八主”即8条主干道,为桂江北大道、桂江大道、机场北大道、机场南大道、南贸大道、海榆大道、林田大道、空港东路。
2、道路交叉口控制
(1)立体交叉:规划设置7处互通立交交叉口,分别为南渡江大道与桂江大道交叉口、南渡江大道与云美大道交叉口、南渡江大道与绕城高速交叉口、机场路与云美大道交叉口、机场路与绕城高速东交叉口、南贸大道与绕城高速交叉口;规划设置11处分离式立交交叉口,分别为机场路与空港西路交叉口、机场路与海贸大道交叉口、机场路与云美东三路交叉口、机场路与林田路交叉口、南渡江大道与海贸大道交叉口、南渡江大道与林田大道交叉口、云美大道与机场南大道交叉口、云美大道与贸田大道、云美大道与贸田南一路交叉口、绕城高速与灵文路、绕城高速与机场路。
(2)平面交叉:规划设置4处右进右出式平面交叉口,分别为灵山大道与南渡江大道交叉口、机场路与空港西南纵三路交叉口、机场路与空港西北纵五路交叉口、机场路与空港东路交叉口。
各级道路平面交叉口应按《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视距三角形,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交叉口视距三角形用地用于建设。
3、交通设施
(1)轨道交通
轨道交通1号线,在本区域沿海榆大道、机场路、云美西路走行,设有灵山南站、空港西站、美兰机场站、空港东站、云美站,总长度约为9.2公里。
文昌辅前线,在本区域沿机场路及海贸东路走行,设有美兰机场站、空港东站,总长度约为9.3公里。
云轨试验线海榆大道、机场路、海贸大道走行,设有灵山南云轨站、美兰机场站、物流区云轨站,总长度约为8.6公里。
美兰机场站属于重要的枢纽换乘站,灵山南站、空港西站为轨道1号线、文昌辅前线、云轨线共线换乘站,空港东站为轨道轨道1号线、文昌辅前线共线换乘站。
(2)机场巴士
现状机场巴士停车场位于T1航站楼北侧,规划保留该设施,其停车场位置结合航站楼改建方案确定。规划1处长途客运站,位于T1航站楼北侧LKN03-05-02地块内。
(3)常规公交
规划区域公交线路和社区公交两种制式,保证公共汽车总数达标。
公交走廊:西侧区域公交线路沿琼美路、空港西南一路、空港西路、空港西北一路、美灵路、灵山大道、桂江北路、桂灵思路、桂灵一路等布局,东侧区域公交线路沿云美大道、空保一横路、海贸南大道、海贸北大道、机场北大道等布局。社区公交线路沿美灵北路、云美大道、谭康思路、林田大道、机场北大道、海贸北大道、海贸南大道、空保一横路、云美大道等布局。
公交枢纽:规划1处公交枢纽站,位于T1航站楼北侧LKN04-04-03地块,占地面积2.1公顷。
公交首末站:规划4处公交首末站,分别位于LKN01-05-02、LKN04-03-03、LKN08-10-06、LKN11-09-01地块。
公交站点:结合用地功能及公交线路服务对象,区域公交站按照800米间距设立,片区公交站按照500米间距设立,共计38对公交站。详细参见《公共交通系统规划图》。
(4)出租汽车
规划出租车蓄车场2处,分别位于T1航站楼东东北处,占地面积1.6公顷,蓄车泊位约为530个;T2航站楼西南处,占地面积2.2公顷,蓄车泊位约为730个。
(5)停车
社会停车场:规划8处地上大型公共停车场,占地总面积228419平方米总泊位数7612个。规划11处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122520平方米,总泊位数约为4084个。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上禁止路内停车,物流片区不宜设置路内停车,路内停车的设置应远离交叉路口。
配建停车场(库):停车配建指标按《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征求意见稿)》、《海南省城镇建设项目停车场(库)配建标准》执行。
4、交通组织
(1)货运交通
规范货运通行,划分限行区和保障区。其中货运限行区为新兴消费区、航空总部区、航空保障区、市场交易、自贸服务、航空金融区,区内分时段允许货运车辆通行。货运保障区包括跨境电商区、自贸物流区、区域物流区、航空维修区、区域物流区、报税物流区、自贸物流及加工区,重点保障货运车辆通行。
规划南渡江大道、绕城高速、南贸大道、云美西二路、林田大道、南贸大道为规划区对外货运联系主通道,海文南路、空保一横路、贸田南一路为区内货运联系通道。
(2)慢行交通
在城市廊道、公共空间等风景优美地区设置独立的区域自行车道,并接入江东新区绿道系统。东西两侧生态地区内部设置片区绿道,满足生态休闲的功能。设置服务驿站10处,提供自行车租赁、自行车维修、停放、游客休息等服务。
5、红线控制
任何与城市道路交通无关的建(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均不得占用道路红线之内用地。公交港湾式车站应纳入道路红线控制。
6、交通设施黄线控制
规划范围内的公交枢纽站、公交首末站、出租汽车蓄车场、大型公共停车场、城市轨道交通线、站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划入城市黄线,遵循《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7、轨道交通设施控制线
地下轨道线路,车站和地道外边线外侧10米为轨道交通控制线,原则上地块开发建设不能突破该线,但同步建设例外。
地上轨道线路包括高铁线及云轨线,其中地面高铁线外边线30米为交通控制线,云轨线及车站外边侧10米为轨道交通控制线。
(十)水系与绿地
1、绿地及水系结构
规划形成“三片十园,八田六点”的空间布局。
2、水系规划
规划水域面积148.7公顷,保留芙蓉河、振家溪、演丰西河、塔市支渠、晋文水库、牛下水库共6条主要水系。结合防洪、泄洪规划,整理一期排沟、二期排沟、四期排沟共3条分洪渠。
3、蓝线控制
城市蓝线为规划范围内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基本依据,遵循《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在保证河道宽度和水域面积不减小的基础上,本规划划定的城市蓝线可结合地块滨水景观设计进行微调,经水务部门同意并审批后作为规划控制及建设依据。
4、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192.9公顷。建设3处片区公园、10处社区公园。
5、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166.0公顷。沿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其他高架道路两侧、铁路线路两侧,以及具有安全防护要求的设施周围设置防护绿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及其他高架路防护绿带单侧宽度为30米,空间局促段为10米;城市主干路防护绿带单侧宽度为10米;铁路沿线防护绿带单侧宽度为30米;设施周边防护绿带宽度为10米。建设8处降噪公园。
6、广场用地
结合航空都市走廊组团开放空间,规划设置6处广场用地。
7、绿线控制
绿线是城市中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遵循《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十一)市政设施
1、给水工程
采用单位建设用地指标法预测用水总量,规划区用水最高日用水量约为9.27万立方米/日。
临空片区供水主要由江东水厂供给,江西儒俊水厂补充供给,形成双水源供给系统。
规划在海榆大道、美兰机场路、桂江大道、南渡江大道和商贸大道等道路上敷设给水主干管,管径约为DN500- DN800不等,形成完善的供水环网系统;规划在其他道路上敷设给水次干管和支管,管径约为DN300-DN400。
2、污水工程
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规划保留并扩建现状美兰机场污水处理站,新建临空片区空港污水处理厂(规划区外)。其中机场污水处理站,规划规模1.2万立方米/日,占地面积2.13公顷。
规划三大污水分区,建设污水收集主管,收集建设用地污水至污水处理设施。根据污水管网走向及埋深,规划建设3座污水提升泵站,用地面积控制在1000-1200平方米。
3、雨水工程
暴雨重现期:取3-5年,下穿隧道及其他重要节点取10年及以上。
保留并扩建现状机场排水沟,整治演丰西河及支流,疏通芙蓉河及塔市支渠,规划建设排水通道,满足机场片区排水需求。建设用地以雨水管网收集为主,就近排入河流水系。雨水管网按规划道路布置,管径为DN600-DN2000不等。
实施海绵城市建设,运用多种技术措施,满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减少硬化地面,因地制宜采用透水性材料,提高建成区地面透水比例和地面透水性,增加雨水渗透系数,补充地下水,减少雨水径流量。
4、供电工程
采用负荷密度法进行远期用电负荷预测,最大负荷达到352.7兆瓦。
供电电源主要由现状220千伏玉洲变(位于南渡江以西)、现状220千伏江东变(容量3x180兆伏安)、规划220千伏桂林洋变(容量3x240兆伏安)供给,均位于规划区外。
规划5座110千伏变电站,其中扩建改建2座,新建3座。规划新建变电站采用户内式建设模式,用地面积控制在0.45公顷。
规划设20座10 千伏电力开闭所,进线均从周边110千伏变电站放射式引入10千伏电力电缆。
220 千伏线路架空敷设,主要沿南渡江大道架空敷设;110千伏线路主要沿南渡江大道、机场路、云美大道走线,其中南渡江大道架空敷设;云美大道、机场路线路采用电缆埋地敷设。南渡江大道220千伏线路和110千伏架空敷设预留走廊宽度为50米。
规划10 千伏电力线路均采用电力电缆沿电力排管敷设,电力排管布置在规划道路下,电力管道管顶覆土深度满足规范规定的最小覆土深度。
5、燃气工程
预测规划区总用气量为3289万立方米/年。
气源采用天然气,来自美兰燃气门站,沿南渡江大道次高压燃气管网接入桂林洋调压站。规划桂林洋调压站位于南渡江大道和桂江大道交叉口,规模为2万立方米/小时,占地0.2公顷。
规划区天然气输配压力级制为一级中压A,燃气主要管径为DN150-DN300不等,整个规划区内部形成燃气环状中压管网系统。
6、通信工程
预测规划期末,固定电话用户为5万门,移动电话用户为11万门,有线电视及宽带用户5万户。
规划区通信需求由桂林洋综合通信中心提供,新建设4座通信机房,不设置独立用地。通信宏基站按500-800米服务半径设置,规划共18座,设置在绿地或公共设施楼顶。
规划主要道路下敷设通信管沟,电信、互联网、电视及其它弱电线路同槽埋地敷设,规划主干通信管孔为16-20孔,次干管孔为8-12孔。
规划建设邮件调度中心,位于桂灵六路和海文南路交叉口地块;规划建设国际邮件处理中心,位于机场南大道以南、云美西三路以东地块。规划区内建设4座邮政所,暨邮政与快递服务与一体,建筑面积按300平方米,不设独立用地。同时在人流、车流、物流(快件)集中区域设置智能邮件与快递附属设施,并其他项目统一建设。
7、管线综合
南北向道路,市政管线从东至西依次是电力、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信;对于东西向道路,市政管线从北至南依次是电力、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燃气、电信;各工程管线之间间距应满足《市政管线综合规划规范》要求。
从上至下管线顺序依次为电力管(沟)、通信管(沟)、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遵守“压力管让重力管、小管径让大管径、支管让干管”的敷设原则。
规划在机场路、云美大道、林田大道建设市政综合管廊,其中机场路采用2舱型管廊,纳入给水、通信、10千伏电力线、110千伏电力线、燃气等多种管线,云美大道、林田大道采用单舱型综合管廊,纳入给水、通信、10KV电力线、110千伏电力线。
8、环境卫生
预测日产生活垃圾量为300 吨。
规划建设南部环卫综合服务站,用于垃圾转运分拣、再生资源回收、环卫停车场等功能,占地面积1公顷。规划在规划区范围内新建4座小型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控制在1200-1500平方米。
规划区建设公厕19座和19座垃圾收集站。规划公厕与垃圾收集站、环卫休息室合建。
(十二)生态环境
1、大气环境质量保护
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过改善道路和交通状况,减少汽车尾气污染。治理施工扬尘,减少无组织排放;加强绿化建设,消除裸露地面,发挥植被对空气的净化作用。
2、水环境质量控制
加快建设污水临时处理设施,降低点状污水排放影响。加快实施海绵城区建设,强化滨水绿地对初期雨水的净化作用,降低初期雨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完善城市排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
3、声环境质量控制
完善主要交通干线的绿化隔声屏障、降噪公园建设,使高噪声敏感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建筑外墙和幕墙采取隔音措施,降低飞机通场噪声影响。
4、固废环境质量保护
加快弃土场以及建筑垃圾堆放场建设,避免临空片区出现乱倾乱卸现象。大力开展工业、仓储等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5、电磁环境保护
美兰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设置、使用非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在征求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意见后,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和其他仪器、装置,不得对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产生干扰。
(十三)综合防灾
1、防洪排涝
根据《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规划(2018-2035年)》、《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版)和《民用机场排水设计规范(MH/T5036-2017)》,内涝防治标准达50年一遇。
在利用天然水系基础上,按雨水排除要求对现有场地进行整治,规划8条排水干渠,其中4条排入南渡江、2条排入演丰西河、1条排入芙蓉河、1条排入塔市支渠。排水渠道过水断面形态满足排涝要求,断面宽度控制在8-15m。结合水景公园建设打造10-12座蓄滞水体,满足防洪排涝需求。
2、消防工程
本次规划消防站5处,其中1座为现状机场专用消防站,新建4座消防站。桂江北消防站,用地面积控制在0.51公顷;海贸东消防站,用地面积控制在0.58公顷;空保消防站,用地面积控制在0.55公顷;空港西消防站,用地面积控制在0.56公顷。
3、人防工程
规划区内人防工程主要以人民隐蔽工程为主,同时应与规划区内地下空间开发、市政基础建设、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相结合,满足人民防空要求。规划区掩体总面积按人均1.0平方米/人计算,重点建设人员密集地区的人防掩体工程。
规划人防疏散干道应结合城市交通网络,连接城市商业中心、居住密集区等城市功能区,形成地区人防疏散体系网络。
4、抗震工程
规划区整体范围内以Ⅷ度抗震设防,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必须达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工程应依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生命线工程应依据灾害风险评价结果进行抗灾设防,保证生命线系统抗灾能力的同时满足城市在非常态下的最低保障。
5、雷暴防御
雷暴灾害防御的工程性措施。建立海口市范围内的以闪电定位仪和大气电场仪等探测仪器为主的雷电监测网工程,加强对全市范围内的雷暴灾害的实时监测。
雷暴灾害防御的非工程性措施。强化区域雷暴灾害防御的政策法制保障、制度保障、科技教育保障以及管理机制保障等措施建设。
(十四)地下空间与竖向设计
1、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围绕重要的公共交通节点、公共活动区域和商业商务地区的开发展开,主要包括轨道交通、地下通道、停车设施、商业设施、市政设施及管线。
2、道路竖向:最小道路纵坡为0.2%,最大纵坡为6%,坡长符合国家相关竖向规范。在满足防洪标准、排水纵坡、道路纵坡、铁路净空、综合管线敷设及利用原有地形等要求的基础上,由控制点开始,逐点推算。同时,结合规划地块的设计标高进行优化调整,做到道路与地块的高程衔接合理,尽量避免大量填挖土方。
3、场地竖向最小场地坡度为0.3%,场地地面标高比周边道路最低标高高出0.2米以上。其中规划机场北侧跨境电商和自贸物流区整体竖向在9.2-15.0米;机场西侧新兴消费区,整体竖向在14.5-23.0米;机场东侧机场路北侧的航空总部、航空金融、物流自贸等功能片区,整体竖向在16.0-22.0米;机场东侧机场路南侧的航空维修、物流自贸等功能片区,整体竖向在19.20-23.0米。
(十五)景观风貌
形成“一心、一带、三廊、多节点”的景观结构框架。规划范围内形成时尚都市风貌区、国际办公风貌区、滨水度假风貌区、生态科研风貌区、现代产业风貌区五类风貌区。
(十六)城市设计引导
航空都市走廊地区形成“一轴、两片”的整体空间结构框架。“一轴”指依托机场路形成串联各组团的东西向走廊发展轴。“两片”指西翼组团与东翼组团。以节点、地标、轴线、廊道、界面、区域等要素,引导形成各组团城市设计框架。
(十七)历史文化保护
为保障机场第三跑道顺利实施,将位于跑道范围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敦笃亭迁移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钟锦泉故居东侧,并重新划定文物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范围。
应根据政府公布的文物核心保护范围,保护历史古迹,整治历史环境风貌;根据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严格控制周边建筑高度,保持整体历史风貌协调。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执行,保持文物古迹的原真性。
(十八)分期建设策略
开发建设分为三个阶段:近期(2025年前),中远期(2025-2035年)和远景(2035-2050年)。
1、近期主要开发建设范围:航空都市走廊西侧新兴消费区、东侧航空服务办公区、机场东南侧自贸物流区一期和区域物流区。
2、中远期主要开发建设范围:机场北侧的跨境电商和自贸物流及加工区三期、机场东侧自贸物流区二期。
3、远景主要开发建设范围:完成整体开发。
主要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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